询比价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5005-230057
1、采购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以下简称“询价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为五公司雅砻江卡拉水电站地厂项目经理部土工布、EVA防水板所采购项目,采购物资拟使用该项目自筹资金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货款支付。
2、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卡拉水电站位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县境内的雅砻江中游河段上,工程场址位于木里县卡拉乡。卡拉水电站是雅砻江中游河段一库七级开发的第七级,上距杨房沟水电站33km,下距锦屏一级水电站60km。电站坝址距西昌的公路里程距离约202km,距木里县城约124km。
2.2.采购范围:EVA防水板、土工布的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2.3.采购数量: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土工布 | 400g/m2 | m2 | 11500.00 | 短丝 |
2 | EVA防水板 | 厚1.5mm | m2 | 11500.00 |
备注:以上询价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
2.4.交货时间:询价方下达发货通知书7天内供货到现场,供货周期为2023年1月-2026年12月。
2.5.交货
2.5.1交通条件:西昌——漫水湾——锦屏对外公路及锦屏山隧道(或锦屏大河湾)——锦屏一级——卡杨公路——卡拉。
2.5.2交通管制时间:卫星发射基地可能存在限时交通管制,锦屏专用公路及卡拉专用公路受雅砻江管理局交通管制。
2.6.质量要求:
本次招标的土工布、EVA防水板主要用于绕坝洞洞内混凝土衬砌,按实际供货交货;
2.6.1 EVA防水板厚度≥1.5mm,其技术指标应符合《高分子防水材料(第1部分片材)》(GB18173.1-2012)及相关行业标准规范要求,主要技术指标:
(1)断裂拉伸强度 (常温)≥16Mpa。
(2)扯断伸长率 (常温)≥550%。
(3)撕裂强度: ≥60kN/m。
(4)不透水性 (30min): 压力0.3Mpa,无渗漏。
(5)低温弯折温度: ≤-35°C
(6)加热伸缩量: 延伸≤2mm,收缩≤6mm。
(7)热空气老化(80℃*168h):断裂拉伸强度保持率≥80%,扯断伸长率保持率≥
70%。
(8)耐碱性 (饱和Ca(OH)2溶液常温*168h);断裂拉伸强度保持率≥80%,扯断伸长
率保持率≥90%。
2.6.2土工布满足《土工合成材料 短纤 针刺非织造土工布》( GB/T 17638-2017),EVA防水板满足《高分子防水材料第一部分:片材》(GB18173.1- 2012)。实际指标及要求按照相关标准执行。
土工布材质采用无纺布,规格为标称断裂强度≥15kN/m,其技术指标应符合相关行业标准规范要求,其主要技术指标:
(1)标称断裂 强度≥15kN/m。
(2)厚度 ≥3mm。
(3)拉断力 (50mm)≥450N。
(4)伸长率 ≥80%。
(5)纵横强度比<1.5.
(6)梯形断裂 ≥250N。
(7)渗透系数≥5*10-2 cm/s。.
(8)裂隙率> 80%。
2.6.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土工布、EVA防水板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且具有近三年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针对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2份。
2.7.结算方式:
先货后款,验收完成后一次性办理结算。施工验收完成后。供方凭需方出具的验收单,经需方使用单位工程、质量及设备物资部门签证、需方授权代表审定后,按照相关结算程序完成结算。
2.8.付款及支付方式
2.8.1.在办理结算时,供方须按结算金额向需方出具国家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税率13%增值税专票),以及需方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3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次货款的95%。另外剩余5%作为质保金。供方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实。
2.8.2.付款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或承兑汇票方式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总额不超结算款总额的30%,银行承兑汇票期限为6个月,贴息费用由供方承担。
2.8.3.质量保证金:按照结算款的5%暂扣,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12个月)满30日内由需方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费用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2.8.4.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及缴纳方式:人民币1万元(大写:壹万元整)或2万元银行保函。
2.8.4.1.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及返还方式:a.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合同履行完毕,三个月内无息退还。b.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无法正常供货,其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应相应的延长。
2.8.4.2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a投标人发生本合同所描述的任何一种违约行为,而致使甲乙双方完全终止合同。
b投标人不履行实质性合同承诺。
c履约金的退还或不予退还并不免除投标人对已交付物资的质量保证责任。
2.9 投标保证金:10000 元大写(壹万元整)
缴纳方式:供应商报名审核通过后,集采平台会自动生成一个虚拟收款账户(注:
每个项目的各个投标人账号均不同),供应商按此账号递交保证金即可。
3、价格调整
3.1、本询价涉及的土工布、EVA防水板在合同执行期间不进行调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包括土工布 、防水板的生产成本、税金、合理利润、装车费、运输费、保险费、出厂检验试验费、过路过桥费等所有货物到场前的各项费用及所有杂费等交货前发生的所有费用一并组成的综合交货单价。单价为固定单价,不予以调价。
3.2、供应期规定:每月16日至次月15日为一个供应期。
3.3、若在合同履行期间,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则产品不含税单价保持不变,含税单价按照新税率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调整后含税单价=【调整前含税单价/(1+调整前增值税税率)】*(1+调整后增值税税率)。
4、计量及验收方式
4.1计量:计量单位为m2,以现场实际到货验收数量为准。
4.2现场验收:现场验收按规范标准对所到货材料尺寸进行验收,同时进行实验室抽样。项目随机对到货材料进行现场抽样,抽样样件尺寸是否满足规范标准,对于不满足规范要求的材料进行清退。
4.3外观验收:在交货时需方质量管理人员和库房验收人员共同对供方提供的产品、规格型号、外观、等外观情况进行验,验收合格后,由需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在送货清单进行确认签字。
5、结算方式
现场验收完成后。供方凭双方签订的物资材料验收单,按照相关结算程序完成结算。在办理结算时,供方须按结算金额向需方出具国家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票),以及需方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6、报价人资格条件
6.1注册资金:国内制造商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代理商/经销商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允许生产制造企业授权多个代理商进行投标,但生产制造企业与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代理商/经销商应提供制造企业相关资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产品合格证、产品检测报告、产品第三方检测报告、不少于3份的生产厂家的业绩证明材料。
6.2.报价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材料的供货业绩,在近2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3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6.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一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也不应在禁标处罚期内。
6.5.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6.6.报价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次询价采购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6.7.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8.报价人不得提供次货、水货等劣质产品,一经发现将被列入集采平台黑名单。
6.9.本项目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10.投标人未被列入 集采平台供应商黑名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