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 选矿二厂精矿包装机岗位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 选矿二厂精矿包装机岗位外包项目(招标编号:CNGZB-2025-995)已由中国黄金集团 相关部门批准,采购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
(2)现场包装人员数量:按三班倒制度配备12名操作人员(3班,每班4人),2人/组操作4台包装机。
(3)中标方在合同期内作为甲方项目的履行单位,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管理,每月甲方将对其现场文明卫生劳保佩戴进行考核,若中标方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对其进行处罚。
(4)连续两次完不成甲方下达的任务,甲方有权解除并终止合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中标方自行承担处理,并不给予任何赔偿或补偿。
(5)每天作业时间为:24小时连续生产(三班倒),需做好交接班记录。合同签订后,中标人为现场人员购买社保及报销。
2.2服务
②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具有施工劳务资质。
(2)人员要求:
①按三班倒制度配备12名操作人员(3班,每班4人),2人/组操作4台包装机。
②法人代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从事相关特殊作业人员具备相关证件,能够独立组织、管理项目运行。
③由于部分精矿可能具有粉尘、化学物质等危害,从业人员需提供有效的健康证明,确保无影响作业的职业禁忌疾病,如严重的呼吸系统疾病、皮肤病、过敏症等,避免在工作中因健康问题受到伤害或影响工作质量。
(3)信誉要求:
①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②最近三年内未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
③未被列入中国黄金集团公司“黑名单”且处于制裁期。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