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发展单县20.625万千瓦风电项目工程总承包标段二招标公告 | 0627-26070190356-2 | ||
| 2026-04-02 | 2026-04-09 |
| 一、项目概况 | |
| 山东发展单县20.625万千瓦风电项目位于山东省菏泽市单县西南部,属内陆平原风电场,风电场地形以平原为主,地貌以村庄、农田、水塘、沟渠为主,主要涉及浮岗镇、高老家乡和高韦庄镇,场址区域海拔高度在45m~60m之间,场区东西最大跨度约20km,南北最大跨度约14km,场区中心与单县直线距离约30km。风电场规划装机容量为206.25MW,拟安装33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电机组,采用170m混塔,新建1座220kV升压站。 |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名称:山东发展单县20.625万千瓦风电项目工程总承包标段二 | |
| 2、项目类别:工程类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采购内容:山东发展单县20.625万千瓦风电项目工程总承包标段二工程从开工准备到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风电场区的箱变采购、手续办理、施工、试验、调试、试运行、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设备采购范围 满足本项目装机的所有设备及材料(甲供设备除外,甲供设备风机、塔架及附属设施),包含但不限于:施工所用材料、设备(包括箱变及风机出线电缆),其中风机发电机组、塔架及其附属设施的卸货、仓储保管包含在承包商工作范围之内。 主要设备厂家参见附件推荐短名单。网络安全态势感知设备需满足《GB/T42453-2023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态势感知通用技术要求》、《关于印发能源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国资厅【2021】287号)的要求。 (2)施工范围: 本项目道路工程(包括进场道路、场内道路,含新建道路和利旧道路改造、修复)、风机吊装平台、拼装平台整修及后期围栏、桩基础工程、试桩、风机基础、及箱变基础工程;全部电气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工程(含风机、塔架)、大件设备运输过程中涉及的跨越(穿越)、迁改线、拆迁、加固、协调等,场内通信工程及临水临电的施工(过程中的周边生态环境保护、生活水源保护及治理、水保、环保措施保障),桩基检测、沉降监测、成品看护等、复垦工程(复垦保证金由承包单位交纳、退还),生活用水用电、征占地协调和施工过程中的各类协调、验收(包含档案竣工验收),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及复垦,并最终按照发包人要求交付并网发电的全过程承包。施工过程中的各种试验包含在承包范围内。 (3)手续办理范围: 本项目风电场区内的建设期和长期租用的林地、土地、拆迁、地上地下线路改迁、坟地、大棚、水井、补偿(如青苗补偿、林地补偿、减产补偿等)、租地费、复垦费、协调、地表附着物所涉及到手续办理。建设期和长期租地协调费及租地费用,临时用地手续及复垦,征租地范围包含但不限于道路、风机平台及基础、新建及扩建道路、临时设施等。长期租地期限包含合同约定的建设期及运营期,运营期按20年考虑。建设单位只负责缴纳建设用地相关费用,如土地出让金、税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耕地占补平衡费、社会保障资金等。 临时租地及占地的复耕复垦,秉承谁租地、谁复耕复垦、谁组织验收的原则,并完成复耕复垦方案编制、组织复耕复垦施工、恢复土地原貌、通过自然资源局及属地政府联合验收。 从工程的建设开始到项目投产运行的各项手续办理,如:跨越(钻越)行政许可(铁路、高速、河流、湖泊、线路等)并承担费用。包括因政府系统、电网系统政策要求所要缴纳的一切费用。 发包人已委托的前期手续见附件《菏泽单县20.625万千瓦风电项前期专题工作清单》,其余所有的手续办理均由承包人完成。已委托手续中水保等需要验收的由投标人对验收工程实体负责,直至通过验收。其他手续费用均由承包单位缴纳,若要求建设单位直接缴纳的,建设单位缴纳后在承包合同中扣除。 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服务,工厂培训、现场培训、风机及箱变等设备调试、配合机组试运行等。设备安装、调试、试验、各级电网公司要求的检验检测、试验、配合并网试运行、消缺、验收。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档案资料验收的相关工作,以及与承包项目相关的所有工作。 (4)其他工作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政府协调、地方关系处理、民事协调、临时及长期征租地协调等外部协调与费用支付,设备采购、材料采购、运输和现场储存管理、施工(含施工前期准备)、调试、竣工验收;临时用地征地手续办理及费用(除建设单位缴纳的费用外)支付,不含招标人前期已招标手续;所有风场内、进场道路、场内临时施工道路、永久检修道路的施工及验收;风机及附属设备安装与调试;配合风力发电机组发、送、变电系统试运行(调试期电费由投标人负责支付)、消缺和配合风机成功通过240小时并网商业运行(试运期间电费收入归属招标人所有)及竣工验收;工程开工手续办理、开工仪式;工程临时用地手续办理;高速、道路、铁路、河流、线路、通信、地下障碍物等穿(跨)越手续办理;工程验收;配合完成本工程相关的所有专项验收(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节能、消防、环保、水保、档案、职业病危害等)、配合安全质量监督检查验收、配合并网及相关手续办理、工程资料档案整理、移交及档案专项验收等全部工作、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达标投产及评优,满足招标人标志性示范风电场等要求,通过发包方验收。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工程消缺、材料、备品备件、安全生产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和人员培训,建设期的各项会务,项目资料包括不限于过程资料、竣工资料。 (5)生产准备范围:运维所需要的生产必须的工器具及各种生产准备工作。 (6)本次招标不含工程监理服务。 (7)承包人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和环保等负全面责任。 (8)发包人要求中列明的其它要求。 2.3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共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标段二。 2.4项目工期:实际开始工作时间按照监理人开始工作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时间为准;要求2026年 11月15日首批并网,2027年01月31日具备全容量并网发电条件。 |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 【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依法成立的分支机构,投标人须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须具备相应项目履约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投标人应同时具备有效的: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二级许可证;③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明确牵头人并且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本次本项目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能超过3个,联合体单位应同时具有: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三级许可证;③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完成至少2个100MW及以上风电工程EPC承包业绩或100MW及以上风电工程施工承包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项目已完工证明材料,合同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范围内容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项目已完工证明应为以下证明之一:国家电监会文件、工程启动移交签收书、移交鉴定书、投产证明、完工证明、并网证明、竣工验收报告。 【3】财务要求:提供2022-2024年度由审计机构或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表;(需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失任何一项视为未提供),若无法提供2022-2024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需开具相关证明。如因公司成立不足三年,导致无法提供上述财务报表,提供自公司成立至今的由审计机构或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表(需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失任何一项视为未提供)。 【4】信誉要求:投标人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今的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格式自拟);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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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采购文件领取 | |
|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上 | |
|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6-04-09 17:00:00 | |
| 3、采购文件领取 投标人操作参见首页“服务中心-操作指南”及首页“CA 数字证书办理”。下载操作流程详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服务中心--操作指南--投标人系统操作手册。 | |
| 五、响应文件提交 | |
| 1、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递交。 | |
| 2、递交截止时间:2026-04-22 09:30:00 | |
| 3、递交 上传:登录投标人系统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递交 | |
| 六、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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