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牛尾河(高新区段)北侧健身绿道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台市牛尾河(高新区段)北侧健身绿道项目已由河北邢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邢东新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邢台市牛尾河(高新区段)北侧健身绿道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邢东新批投资[2025]1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邢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邢东新区)经济发展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路线总长 7.722km,建设沥青混凝土道路,路基宽度为 6.75m,道路断面尺寸为:0.5m路肩-6m行车道-0.25m路肩。沿线下穿东华路、振兴路、星河北路、泉北东大街、会展路、G107国道既有桥梁6处,下穿既有道路1处,包括道路、管线保护涵、盖板、照明、排水、安全设施以及现状构筑物、管线迁改等工程。配备安全、环保、消防等设施。
2.2建设地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总监。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按照《河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配备,本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监理工程师(含总监)不少于2人,监理员不少于2人。
3.1.6其他要求: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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