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名称:华银新化二期(曹家项目)光伏区道路完善、华银冷水江二期光伏项目道路硬化修建、华银涟源一期光伏场区入场道路提质改造工程、华银涟源二期光伏场区提质改造总承包工程。
2.3 建设地点: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冷水江市、涟源市。
2.4 建设规模:道路总长度13.44 公里
2.5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80 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_2025 年9 月15 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方的书面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范围为华银新化二期(曹家项目)光伏区道路完善、华银冷水江二期光伏项目道路硬化修建、华银涟源一期光伏场区入场道路提质改造工程、华银涟源二期光伏场区入场道路提质改造总承包工程,包含不限于:(1)华银新化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二期(曹家项目)光伏区道路(曹家镇梓木冲村与大康源村连接路段至光伏场区道路)进行道路硬化,长度2.38 公里。包括但不限于:道路路面换填、夯实、平整、水稳层铺筑,道路混凝土路面硬化,道路旁排水设施完善;合法合规办理相关手续、妥善协调项目过程中的矛盾处理(含当地各村组之间矛盾)等。
(2)华银冷水江二期光伏项目合心村黄皮圫道路与马井村包金山道路硬化修建总承包工程,长度3.143 公里。包括但不限于:合心村黄皮圫道路与马井村包金山道路硬化工程施工,主要包括道路路面换填、夯实、平整、碎石铺筑,道路混凝土路面硬化,保护原有排水设施或地埋涵管的基础上,完善道路旁排水设施,如因施工原因造成原有排水设施或地埋涵管损坏,必须进行恢复;合法合规办理相关手续、妥善协调项目过程中的矛盾处理(含当地各村组之间矛盾)等。
(3)华银涟源一期光伏场区入场道路提质改造工程总承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对湖泉光伏电站位于桥头河镇八女村,以及湖泉镇新光村的光伏场区原泥结石入场道路进行硬化施工,主要包括道路路面换填、夯实、平整、碎石铺筑,道路混凝土、沥青路面硬化;合法合规办理相关手续、妥善协调项目过程中的矛盾处理(含当地各村组之间矛盾)等。
(4)华银涟源二期光伏场区入场道路提质改造工程总承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对湖泉光伏电站位于龙塘镇洞花村、莲花村、董家村和双文村,桥头河镇穆家村,安平镇水口山村的光伏场区原泥结石入场道路进行硬化施工,主要包括道路路面换填、夯实、平整、碎石铺筑,道路混凝土路面硬化;合法合规办理相关手续、妥善协调项目过程中的矛盾处理(含当地各村组之间矛盾)等。
具体见第六章技术标准与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企业业绩要求:在近3 年(2022 年7 月至投标截止日)具有1 项及以上道路施工工程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公路工程)资质。
3.2.4 人员业绩要求:项目经理需提供近3 年(2022 年7 月至投标截止日)1 个及以上道路施工工程项目经理业绩。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施工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竣工验收证明中须有拟派项目经理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4)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5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8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29日至2025年 08 月 13 日 17 时 ( 北 京 时 间 , 下 同 ) , 登 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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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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