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
山东黄台电厂翻车机大修项目招标公告
2025-11-05  浏览:0
 山东公司黄台电厂翻车机大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南市。

2.2 规 模:黄台电厂原翻车机型号为RH-FJ-110,因液压系统缺陷频繁,现对原液压系统进行大修,以提高设备可靠性。

2.3 标段划分:山东公司黄台电厂翻车机大修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黄台电厂厂内翻车机区域。

2.5 服 务 期:具备施工条件后60日内完成,现场施工工期不超过7天。

2.6 招标范围:1)翻车机液压系统及重调机大臂俯仰机构升级更换,主要包括:液压系统重新设计、制作、安装,将液压系统液压站由翻车机转子内部,改装到翻车机地面零米,同步更换压车、靠车油缸等液压系统;2)重调机大臂去液压系统更换,由原液压驱动更换为机械驱动方式。3)结合液压系统及俯仰机构改造情况,对翻车机控制系统控制系统程序及HMI画面进行相应改造优化。4)新增的模拟量、离散量信号接入翻车机控制系统远程I/O从站,增加必要的控制模块。5)重新敷设安装新增设备电缆及接线箱等电气配件。6)车辆检测,相关工程结束后,联系铁路部门及第三方权威机构开展翻车机检测,并取得合格证书。7)依托本项目,供应商负责获得发明型专利2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2项翻车机改造或检修相关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能体现合同相关具体内容的关键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04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11月11日17时00分止。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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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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