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青海恒诚工程项目管理 (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西宁市城中区城乡建设局(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南川东路28号院改造项目工程监理”进行询比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 采购项目编号 | QHHC-2025-010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川东路28号院改造项目工程监理 |
| 采购方式 | 询比采购 |
| 预算控制价 | 13802.44元 |
| 项目分包个数 | 无 |
| 采购要求 | 具体内容详见《询比采购文件》 |
| 服务期 | 同施工工期 |
| 服务内容 | 南川东路28号院改造项目工程监理 |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规定: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经信用中国 、中国 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企业,应提供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省外进青企业登记应符合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2>委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 |
| 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 2025年11月04日 |
| 询比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25年11月05日至2025年11月11日 上午09:00分-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
| 获取询比文件方式 | 现场或网上获取 |
| 询比文件售价 | 500元(询比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
| 获取电子版询比文件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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