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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梭路(药厂街-梧桐街)道路工程(部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5-11-06  浏览:0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梭路(药厂街-梧桐街)道路工程(部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梭路(药厂街-梧桐街)道路工程(部分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梭路(药厂街-梧桐街)道路工程(部分工程)。

2.2项目建设地点: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境内。

2.3项目建设规模:金梭路(药厂街-梧桐街)长约610.64米,红线宽45米,建设内容为道路、雨水、污水、照明工程等。(其中雨水、污水、路床下杂填土、外购土方、回填方等部分工程量已完成,本次招标范围为金梭路(药厂街-梧桐街)道路工程未施工部分,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施工范围详见图纸及清单)。

2.6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有关验收规范和标准、满足设计图纸及技术标准要求)。

2.8缺陷责任期:竣工验收合格后24个月。

2.9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投标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至投标截止当日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须出具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3.4业绩要求:企业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900万元(含9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至少一项【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3.5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6.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须出具书面承诺)

3.6.3近三年(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须出具书面承诺)

3.6.4投标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须出具书面承诺)。

3.6.5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5 年 11 月 5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2 日下载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开通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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