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
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厂内武警智慧磐石系统设备及建安工程
2.2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广东省湛江市廉江市车板镇
建设规模:一期工程建设2台CAP1000压水堆核电机组
工期要求:
本工程暂定工期:2026年7月10日至2026年09月10日,具体的开/竣工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的时间为准。
2.3招标范围
2.3.1承包人负责设计采购施工的工作范围
本工程设备规范书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包括不限于二次深化设计、设备采购供货、相关预埋管的二次开槽预埋、电缆电线敷设、设备安装、调试、验收(武警验收)、竣工资料的编制和移交等。
2.3.2其他工作范围
承包人负责设备规范书的二次深化图编制需要按照设计规范和发包人的设计要求及审批流程报发包人审批,并提供完整的二次深化图,以满足现场施工及后期检修维护的需求,相关建筑及其他安装图纸待合同签订后提供。规格书中设备需要满足设备规范书和相关规范要求,涉及定制和满足武警要求的需要的设备选型需通过发包人的确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施工及服务,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1.2财务要求: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连续三年通过社会或政府审计,且审核无重大问题。
3.1.3信誉要求:
(1)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4安全质量要求:
(1)通过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及GB/T45001(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当月起往前推算)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以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事故划分标准为准),且近18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当月起往前推算)在系统内承接工程项目中未发生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以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事故划分标准为准)。
3.2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3.2.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合同签订时间)近60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当月起往前推算)至少承担1项类似智能化工程业绩(含在建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封面签字页招标范围页))。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并注册于投标人;2)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3)具有2年类似工程项目经理或4年项目副经理级管理经验(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4)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含同一工程不同标段等法律法规除外情形)(提供承诺书)。
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6年06月05日至2026年06月1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