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中国华能集团 华北 北京热电厂前置仓数智化建设网络、监控、门禁系统及目视化完善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华能北京热电厂
2.5 服 务 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两个及以上发电厂检修或维护或改造合同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