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计划处理的危险废物为榆林化学各工厂、中心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预估产生的6吨含油废物(废物代码:900-249-08)、550吨废树脂(废物代码:900-015-13)、6吨废包装袋(废物代码:900-041-49)、65吨其他沾染物(废物代码:900-041-49)、20吨废化学品(废物代码:900-999-49)、6吨分析检测废液(废物代码:900-047-49)、2吨废墨盒(废物代码:900-041-49)、0.5吨废电子元器件(废物代码:900-045-49)、330吨废吸附剂(废物代码:900-039-49)、50吨废保护剂(废物代码:261-167-50)、5吨铅蓄电池(废物代码:900-052-31)。现需委托有资质的处置利用单位,签订约一年期危废处置框架合同。上述标的物重量均为预估量,待标的物产出后,以榆材化学汽车衡过磅单重量为准。
2.2招标范围:
投标人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安全、环保法律法规规定及要求对榆林化学公司产生的危废物的收集、转移运输、安全贮存、合法合规利用及无害化处置。废物的包装由甲方负责提供,乙方负责安排车辆到厂提货拉运。
2.3服务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大保当镇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榆林化学项目现场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2.5入围供应商数量:拟定选择1家入围供应商与招标人签署合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或其他证明资料。
(2)陕西省内投标人提供具有本次标的物废物代码的危废经营许可证及副本(含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和规模);陕西省外投标人提供具有所在省份与本次标的物对应的危废经营许可证及副本(含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和规模)。
(3)须为所在行政区域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地级市)官方网站公示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查询截图)。
(4)提供排污许可证和环评批复文件。
(5)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可处置量大于本次标的物的预计产生量。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
承诺每批次货物运输可选择自有运输单位或委托的运输单位,运输单位具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具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驾驶员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押运人员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本条内容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类似项目危废处置服务业绩至少1项(有效业绩以合同文件复印件为准,业绩有效日期以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内容需体现:合同首页、主要工作范围页、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盖章签字页等)。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均有效)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资料),或近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审计报告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各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4 信誉要求(下列要求均由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1)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名单或失信惩戒对象。
(2)投标人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4)投标人未列入“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
3.5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
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4日(法定节假日期间接受文件购买),每日上午 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