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县川海初级中学室外工程及7所学校消防维修项目设计
询比采购公告
民和县川海初级中学室外工程及7所学校消防维修项目设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询比响应人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民和县川海初级中学室外工程及7所学校消防维修项目设计
1.2采购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教育局
1.3采购代理机构∶佳荣工程项目管理
1.4采购项目编号:佳荣-2025ZB-049
1.5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采购项目概况∶民和县川海初级中学室外工程及7所学校消防维修项目设计
1.7成交询比响应人数量及成交份额∶
R一家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C)
2.1采购范围∶施工图设计
2.2采购预算金额:35.82万元
2.3采购项目概况:民和县川海初级中学室外工程及7所学校消防维修项目设计
2.4服务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2.5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6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
3询比响应人资格要求
3.1询比响应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询比响应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建筑•建筑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省外询比响应人须提供进青登记相关证明材料;
(2)财务要求∶提供基本
(3)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4)信誉要求∶经信用中国 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3.2询比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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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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