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灵武公司2025-2028年1-4号机组主机、部分公用系统辅助运行维护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所辖的灵武市境内,厂址位于灵武市正北方向6km。灵武市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部,银川市的南偏东方向。东与盐池县接壤,西与银川市、永宁县隔河相望,南与吴忠市、同心县相连,北以明长城为界与陶乐县及内蒙古鄂托克旗毗邻。
总装机容量3320MW,其中一期2×600MW机组(#1、#2机组),分别于2007年6月、9月投入运行,二期2×1060MW机组(#3、#4机组),分别于2011年1月、5月投入运行,4台机组均为空冷机组,每台机组配置一台空冷岛(80台风机);向灵武、银川供热首站于分别于2015年、2018年投产;2022年22MW(36台)飞轮储能项目投产;2023年100MW电锅炉于投运;自2022年至今厂内光伏容量26MW。
2.1.2招标范围:灵武公司1-4号机组辅控运行,汽机、锅炉(不含锅炉制粉系统、二期干除渣系统)、电气、辅控、灰疏、环化等及共所有附属系统,部分公用系统(包括压缩空气系统、消防水系统、工业水系统、循环水系统、供热系统、尖峰冷却系统、一、二期精处理、生活水供水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工业废水回收及处理系统、雨水系统、暖通系统、尿素站、全厂地下管网、综合管架、光伏、飞轮、电锅炉、燃料区域电控、粉煤灰综合利用等系统及其所有附属设备),以及基础设备、空调、物业、仓储辅助服务。开展承包范围内设备、系统的巡视、检修维护、保养、文明卫生工作,承担设备和系统的临修、抢修、事故抢险、缺陷消除、技术监督、定期及预防性试验、装置性违章治理、更换备品、配件,办理工作票、动火票、工作任务单进行日缺陷消缺工作;办理缺陷延期申请、停辅机、停主机消缺申请。严格执行灵武公司管理规定和检修规程,完成所承担系统的设备定期工作、设备缺陷处理、异常处理、事故应急处置、文明生产等工作。投标人完全纳入招标人的生产管理体系,服从招标人管理,听从生产调度及工作安排。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2 其他:2.2.1服务期限:3年。自2025年9月29日至2028年9月28日,具体开始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2项目地点:宁夏银川灵武市北六公里 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电厂的辅助运行(或辅助维护)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总金额不低于5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相互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7-1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7-2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