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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东方电气冠县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含升压站)(一期)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2025-07-28 0
核心提示:东方电气冠县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含升压站)(一期)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东方电气冠县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业
 
东方电气冠县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含升压站)(一期)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方电气冠县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业主为聊城东冠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资金占比为 20%、80%,招标人为聊城东冠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2508GX-F001

2.2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山东省聊城市冠县西南部清泉街道、崇文街道、东古城镇、斜店乡。

2.3 建设规模:东方电气冠县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装机容量38.125 万千瓦,拟安装 46 台 8.XMW 的风力发电机组及配套设施,新建 1 座 220kV 升压站及配套设施。最终接入方案以接入系统批复为准。

本次一期装机容量15.865 万千瓦,安装 19 台 8.XMW 的风力发电机组及配套设施,新建 1 座 220kV 升压站及配套设施。

2.4 监理现场服务期限:2025 年 10 月 1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272 日历天。

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委托人下发的开始监理通知中载明的开始监理时间起,委托至项目质保期满办理移交手续,并完成本项目的审计工作后结束。项目建设周期计划如下表(最终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项目建设周期计划
1 工程项目开工 2025年10月
2 入场道路施工 2025年10月
3 首台风机吊装 2025年11月
4 所有风机基础混凝土浇筑、升压站主体框架完成 2026年1月
5 所有风机吊装完成 2026年4月
6 升压站设备安装调试完成 2026年4月

 

2.5 招标范围:

本次监理招标范围为装机 15.865 万千瓦风电场和 220kV 升压站(不含220kV 送出线路)土建、安装、开箱验收、检测、试验、调试、试运行及竣工验收的监理工作。配合单项合同结算、项目竣工结算、财务决算、审计、专项验收、档案归档等所应承担的全部监理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2.5.1 建安服务:本风电场(一期)和升压站新建项目全场主、辅及配套设施的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竣工验收、质保期及工程后评价的全过程建设监理。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升压站土建及电气安装工程、储能系统(如有)、交通道路工程、风机平台施工、风机及箱变基础工程、风机及塔筒吊装工程、场内集电线路及电缆光缆敷设工程、箱式变压器安装工程、风电场接地工程、渣场防护工程、消防及临时设施等。

2.5.2 项目调试、试运行及与风场、集电线路、升压汇集站建设有关的所有工程建设监理工作。

2.5.3 其它服务:监理单位应当切实按照五控制(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环水保)、两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一协调(组织协调)的原则开展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确保全面地实现项目投资目标、进度目标、质量目标、安全目标、水保和环保目标。做好与地方关系的协调工作,配合本项目工程审计、竣工验收(含各专题验收)、各阶段电力质监、启委会等。原生态恢复、水保、环保等监理工作,若国家、行业另有相关规定从其规定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2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4 企业业绩要求:近3 年(2022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须具有1 个及以上100MW 及以上风电机组建筑、安装、调试等全过程监理业绩和1 个及以上

220kV 及以上升压站监理业绩(单项合同或包含在主合同内)。

3.5 投标人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人员要求:

3.5.1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证书,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3.5.2人员业绩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3 年(2022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须担任过 1 个及以上 100MW 及以上规模的风电机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3.5.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人员必须提供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不少于1 年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若合同中无总监理工程师姓名,须提供对应的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8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9 注意事项:

3.9.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9.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9.3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9.4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电子投标文件除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截止时间:2025-08-01 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开通会员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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