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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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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365trade
清河湾小区B06栋S01号商服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工程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码:哈产委采﹝2025﹞第0620号
1.招标条件
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 进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对本招标项目清河湾小区B06栋S01号商服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且资金已落实。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忱义工程项目管理 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就该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清河湾小区B06栋S01号商服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工程
2.2建设 施工内容:屋面防水、更换窗户、修补台阶、电力扩容、商业燃气、地下车库停车场改造及后续增加的不可预见等相关修缮工作。
2.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及施工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
2.5计划工期: 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10月6日,共50日。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8 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1772158.93元
2.9中标人数量:1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结果为准;
3)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
4)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同时满足下述要求:(1)联合体内成员最多不得超过两家;(2)联合体内成员必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3)联合体牵头人为联合体内承担施工维修改造工作的成员单位,同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4)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交所有联合体成员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7)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
9)拟派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供应商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投标人通过哈尔滨产权交易所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交纳账号在线支付、下载文件。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与投标。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