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规模:景泰热电有限公司2×600MW机组。
2.2范围:景泰热电有限公司厂址位于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境内,距景泰县县城约11.0公里。为了提高机组文明生产水平,需对1、2号炉0米及13.9米所属设备、管道进行7S标准化处理。包括干除渣系统、密封风系统、磨煤机、火检冷却风系统、电源控制箱、配电柜、等离子小室、6.9米平台、电缆槽盒、电缆竖井、粉管吊架、负压吸尘管、钢架构、格栅板、给煤机及基础底座、空预器、连接管道、原煤斗、暖风器、暖气管、水冷壁梁、楼梯、砼柱、护栏、消防管、斜梁、仪用空压机供水管、雨水管。
2.3施工期:12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10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两项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检修或维护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项目经理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若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证书有效性及注册信息以建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2021〕40号”要求为准,请各投标人按照要求,提供满足有效性要求的电子证书)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07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8月19日17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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