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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江苏南京发电厂1、2号炉C、D原煤仓互联互通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5-08-14 0
核心提示:南京发电厂 1、2 号炉 C、D 原煤仓互联互通改造招标项目建设资金来自技改费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
 南京发电厂 1、2 号炉 C、D 原煤仓互联互通改造招标项目建设资金来自技改费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项目名称:江苏公司南京发电厂 1、2 号炉 C、D 原煤仓互联互通改造招标项目
2.3建设地点:南京发电厂
2.4建设规模:1320MW
2.5计划工期:本次改造,投标方在签订合同后,60 天内完成改造范围内所有备件供货。单台机组改造施工总工期不超过 30 天,其中机组运行期间(设备不停运)改造工期不超过 15 天,停机改造工期不超过 15天,总工期内需完成改造项目的安装、调试等所有工作。本次改造具体施工时间根据招标方要求确定,招标方将提前一周进行通知。投标方应充分考虑电厂检修工期的特殊性,满足招标方在节假日的检修要求。本次改造项目不保证两台机组同时施工。
2.6招标范围:本项目为 1、2 号炉 C、D 原煤仓虾米仓外仓改造项目,单路分仓设备(虾米曲线小煤斗本体、双向气动插板门、给煤机(包含给煤机电机、清扫链电机、变频器、低电压穿越及双电源切换装置等电气设备,电机能效等级 不低于 2 级)、助流装置、仓壁振打气锤、气源管路、仪控线路、新增给煤机平台及附属设备),含设计、制造、供货、运输、安装(包括保温、脚手架、油漆 防腐、电缆敷设、电缆桥架制作、电源接取等)、DCS 组态及画面制作、调试及电气试验全部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 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 1 项燃煤火电机组锅炉原煤仓虾米(曲线)仓外(仓) 分仓改造或供货项目业绩,分包、转包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用户证明(业绩的用户证明必须经发包单位或其他业务部门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3.2.3人员资质要求:无
3.2.4人员业绩要求:无
3.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用户证明(业绩的用户证明必须经发包单位或其 他业务部门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用户证明(业绩的用户证明必须经 发包单位或其他业务部门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4)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注意事项:
 
3.3.1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6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7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 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 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8 月 12日至 2025 年 08 月 27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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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288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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