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新能源公司靖边马畔梁风电场50兆瓦工程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陕西省
2.2 规 模: 靖边马畔梁风电场50兆瓦工程于2017年建成投产,现已具备土地复垦验收条件。验收前需根据复垦实施情况和现状对复垦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确认。形成《土地复垦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报告》《土地复垦监理报告》《土地复垦监测报告》《土地复垦管护报告》《土地复垦自检自查报告》并组卷后向靖边县和榆林市资规局提交验收申请,协调通过职能部门组织的行业专家现场勘验并取得评审验收批复后完成土地复垦保证金退回工作。
2.3 标段划分:陕西新能源公司靖边马畔梁风电场50兆瓦工程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服务招标
2.4 服务地点: 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
2.5 服 务 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取得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确认书,验收通过30日内取得土地复垦保证金退还证明文件。
2.6 招标范围:
根据马畔梁风电场50兆瓦工程临时用地复垦实施情况和现状,对复垦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确认,对照复垦方案进行植被补植及各项复垦措施完善,以达到复垦方案要求(复垦面积24.1700hm2,其中复垦耕地面积4.2000hm2,林地面积12.5400hm2,草地面积7.4300hm2,且土地复垦后生产能力和生产状况要达到或超过土地损毁前的水平。复垦林地的林草覆盖率≥60%,复垦草地的林草覆盖率≥40%。生态恢复品种包括但不限于:(1)常绿阔叶林和针叶林类为:侧柏、油松等;(2)灌木类为:柠条、紫穗槐等;(3)草种类为:紫花苜蓿、沙打旺、草木樨等;(4)满足复垦验收规程条件;负责总体土地复垦验收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查验总体土地复垦验收资料的完整性;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的验收合格后,根据与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签订的土地复垦费用保证金的监管协议,取得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确认书和土地复垦保证金退还证明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无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土地生态治理类业绩,业绩需附职能部门验收通过证明资料。(含合同首页、体现合同范围合同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合同金额等关键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15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8月22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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