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工程概况:根据《补连塔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及政府环保部门要求,需对补连塔煤矿开采工作面地表进行生态恢复治理,治理塌陷区总面积为1376.05公顷。其中,2023年地表生态恢复治理面积340.32公顷,2024年地表生态恢复治理面积294.31公顷,2025年地表生态恢复治理面积318.22公顷,2026年地表生态恢复治理面积423.20公顷,2025年及2026年度为采前治理。分别对应矿井1-2煤四、五、六盘区,2-2煤二、四盘区。
采购范围:主要对补连塔煤矿2023年、2024已开采的工作面进行植被恢复治理及2025-2026年计划开采的工作面进行采前治理:
1、补连塔矿采区与施工区生态恢复工程主要内容为耕地损毁区域施有机肥5000kg/公顷,总计施肥面积66857㎡;其他损毁区域补植樟子松,苗高2米,株行距3m*3m/株,穴状种植,土球直径60cm,总计26300株;首蓿+沙打旺(1:1)混播,30kg/公顷,总计草籽撒播约333.63公顷;补植柠条,苗木高30cm,根长20cm,穴植,栽植穴直径/深度50*50cm,一穴两株,株行距为1m×2m,总计灌木补植约122500株;机械平整翻耕30cm深度,总计土地平整面积约66857㎡;进入塌陷区主要道路入口处安设警告标志牌19个。
2、补连塔煤矿采区与施工区生态恢复工程(2024-2026年)主要内容为补植樟子松,苗高1.5米,株行距3m*3m/株,穴状种植,总计乔木补植约4875株;补植柠条,苗木高60cm,根长25cm,穴植,栽植穴直径/深度50*30cm,一穴两株,株行距为1m×2m,总计灌木补植约55040株;首蓿+沙打旺(1:1)混播,30kg/公顷,总计草籽撒播约9705083㎡;机械平整30cm以内,推高就低,总计土地平整面积约55880㎡;机械翻耕,深翻30cm,总计土地翻耕约186268㎡;施有机肥5000kg/公顷,施肥面积约186268㎡。
以上2项工程具体工程量以图纸为准。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9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8年10月29日(总工期1135个日历天),其中施工期为2025年9月20日-2026年4月30日,抚育期以施工图纸为准。
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签发的开工报告日期为准。施工期,如出现利益相关者阻挡、执行政府相关部门停工指令或补办必要的施工手续等造成工程暂停或工期延误,采购人给予施工期顺延,但不予费用赔偿。
质量要求:1.绿化部分:
(1)生态工程苗木验收质量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撒播草籽质量要求:详见附件。
2.土建、安装部分质量要求:须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质量等级为合格。
安全要求:安全责任主体为投标人,具体以签订的安全协议为准。
建设地点: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补连塔煤矿1-2煤四、五、六盘区、2-2煤二、四盘区采煤沉陷区。
安全文明标准:安全责任主体为投标人,具体以签订的安全协议为准;文明施工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2019年2月1日下发的《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图册》(建办质函(2019)90号)及《神东煤炭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份合同金额500万元(含)以上园林绿化或水土保持或植树造林或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或土地复垦的合同业绩共计2份,且均已完工(指抚育期或养护期或管护期结束)。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用户证明和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经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另须提供与业绩合同对应的至少一张工程款支付发票扫描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否则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生态建设相关专业(园林绿化、水土保持、植树造林、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中任意一个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若技术职称证书中未体现专业,则需另外提供生态建设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同类型标的物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和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如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用户证明材料还须能够体现项目经理名称。另须提供与项目经理业绩合同对应的至少一张工程款支付发票扫描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含税、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否则按无效认定)。
注:同类型标的物是指2020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单份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或水土保持或植树造林或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或土地复垦)合同业绩,且均已完工(指抚育期或养护期或管护期结束)。
(3)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在投标人企业2024年至投标截止日内连续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网站养老险种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或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或加盖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保证明缴纳材料的扫描件)。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拟派安全负责人须具有并提供相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且在本单位注册,提供上述证书的电子证书或扫描件均可。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8-15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8-20 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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