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新能源有限公司江苏海上大丰H12风光同场海上光伏项目前期专题编制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项目总规划装机容量约为交流侧500WM,位于盐城市大丰区外侧的东沙沙洲的北部海域,项目场址呈四边形型,其西侧边线离海岸线直线最短距离约 24km,原龙源大丰潮间带海上风电场场址内,本期拟计划光伏场区设置一座 220kV海上升压站,集电线路汇集至海上升压站经主变升压至220kV后通过2回220kV海缆登陆送至陆上集控中心,经集控中心送出至电网系统站220kV侧。
2.1.2招标范围:拟委托相关单位开展项目前期可研、用海、接入、环评等必要专题论证工作。
本次招标项目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完成场区勘测定界、地形测绘(陆上集控中心1:500,海上光伏场区1:2000)、地质初勘、海洋水文观测;
(2)完成大丰H12风电场海缆及地形扫测(供原大丰H12海上风电场海域变更使用);
(3)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评审;
(4)配合完成项目备案;
(5)完成项目所需所有专题的论证服务工作,并获得主管部门批复等工作。
2.1.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海洋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00MW及以上海上光伏项目(或500MW及以上海上风电项目)可研及前期专题报告编制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海上光伏项目(或海上风电项目)可研及前期专题报告编制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8-1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8-2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