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化工气化炉筑炉及其他设备炉砖与衬里维修服务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气化炉是新疆化工有限公司公司甲醇中心气化装置的核心设备之一,采用的是美国GE公司的水煤浆加压气化炉,共8台,位号为2220-F-1001~8001。主要把由煤浆给料泵送来的合格的水煤浆与由空分装置送来的合格氧气,经过工艺烧嘴进行充分混合,在气化炉内部发生部分氧化反应,生成粗煤气和固渣,然后物料经激冷装置,将粗煤气与固渣进行初步降温,并达到分离效果,粗煤气流入后序设备。固渣经锁斗排至渣池进行处理。
废碱焚烧装置系采用航天石化专利工艺包及关键设备成套引进(包括航天石化专有全部知识产权的焚烧炉HT耐火砖)。废碱焚烧装置的安稳长满优运行对烯烃分离装置的长周期运行至关重要,而焚烧炉耐火砖的寿命和强度是关键要素,炉砖必须要满足耐高温、抗碱腐蚀和有效抵御熔盐腐蚀等苛刻技术要求。
2.1.2招标范围:
投标方负责提供新疆公司甲醇中心8台气化炉、公用工程中心焚烧炉1台及其它全厂衬里的维护。投标方负责新疆化工有限公司全厂筑炉及衬里维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气化炉整炉的砌筑。
2)负责气化炉拱顶、筒身以及锥底的维修。
3)负责气化炉和焚烧炉停炉时的检查。
4)负责公用工程废碱焚烧炉的整体砌筑。
5)负责MTO装置反再系统衬里设备隔热耐磨衬里修复。
6)负责全厂其它设备衬里的维护维修服务。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1.4 服务地点:新疆化工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甘泉堡工业园区)。
2.1.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气化炉筑炉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8-2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8-27 16: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开通会员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