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条件
吉林三三零五机械厂2025年原煤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吉林三三零五机械厂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招标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招标竞争。
1.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标包1 | 原煤 | 10000 | 吨 |
项目交货期为:每批次自甲方下达通知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将该批次内全部货物交付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每批次不超过2000吨。
交货地点位于:吉林省敦化市吉林三三零五机械厂。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下: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
其他:(1)采购类型:物资类
(2)采购内容:原煤预估采购总重量为10000吨,以双方确认的过磅重量为准。煤炭技术指标要求:(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Qnet.ar)≥5000kca1/kg;(2)空气干燥基挥发分(Vad):25% ≤V≤37%;(3)空气干燥基灰分(Aad):A≤10%;(4)空气干燥基全硫(St,ad ):S≤1%;(5)全水分(Mt)≤10%;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3)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起1年。本项目总采购预算金额为800万元(含税、含运费),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4)中标人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1名。
★(5)本项目设置最高单价限价:800元/吨(含税、含运费),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文字性报告)及报表(必须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审计报告正文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等)。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成立不足一年的投
标人需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最近6个月任意1个月的纳税及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银行转账凭证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社会保障金缴纳证明:提供银行转账凭证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或以上)等行政处罚;近三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投标人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材料。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7)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9)本项目特定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为煤炭生产商的,须提供采矿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煤炭生产商对本项目唯一授权证明原件及煤炭生产商的采矿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合同金额800万元以上或10000吨(含)以上的煤炭供货类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发票复印件。
③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之内出具的有效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内容(检测指标)须包含“收到基低位发热值、空气干燥基挥发分(Vad)、空气干燥基灰分(Aad)、空气干燥基全硫(St,ad )、全水分(Mt)”且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二、煤炭技术指标要求”煤炭指标要求(注:煤种、干燥程度及流动性无须检测)、汞含量w(Hgd)≤0.600ug/g。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原煤制造商的投标;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从2025-08-25 18:00:00起至2025-09-02 18:00:00止(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开通会员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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