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华阳煤业有限公司15105、15106运输顺槽及15105、15106切眼底板硬化工程(招标项目编号:JNA255-ZB-250821443 SXZB-2508 3208GZG034/01)已由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华阳煤业有限公司以晋市煤销字〔2025〕120号(维简项目成本费用)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华阳煤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华阳煤业有限公司15105、15106运输顺槽及15105、15106切眼底板硬化工程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包)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华阳煤业有限公司15105、15106运输顺槽及15105、15106切眼底板硬化工程:
2.3 建设地点:(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周村镇河村村)
2.4 工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2.5 质量标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00-2013)及设计图纸要求,施工单位须按月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混凝土试块检验报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包)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华阳煤业有限公司15105、15106运输顺槽及15105、15106切眼底板硬化工程,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须具备矿业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如为一级建造师的,须附使用时限内的电子证书且本人签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投标截至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在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内不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3.4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有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2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工程总承包、施工业绩,指竣工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煤矿井下底板硬化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
类似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有效结算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8月25日 18:00至2025年9月1日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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