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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曲阳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电力工程工程总承包(EPC)

   2025-08-25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dlztb0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河北曲阳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电力工程工程总承包(EPC)已由曲阳县行政审批局、曲阳县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曲阳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电力工程工程总承包(EPC)已由曲阳县行政审批局、曲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曲阳发改审字【2025】1号、曲阳发改审字【2025】30号、曲审批招标方案核准决定【2025】0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曲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和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9136.9万元,其中其中工程费用16740.89万元,其他费用1993.18万元,预备费用402.83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占地 4.1836 公顷,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热力工程。其中:给水工程:新建给水厂 1 座,供水规模 3.0 万 m3/d;铺设 DN800原水输水管道 3600米、DN350~DN600供水管道2029米、De160~De250供水管道2984米。排水工程:铺设DN300~DN2000雨水管道6547米、DN300~DN600污水管道8701米,对管网铺设所涉及的道路路面及附属设施进行恢复。建设污水提升泵站1座,提升规模为8000m³/d。电力工程:新建双回10KV架空线路6800米,单回10KV架空线路1.174KM。热力工程:新建热力管道7000米。建设地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EPC总承包工作,包括本项目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本次招标只包含电力工程部分)。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673.35万元,其中设计费:15.14万元;工程施工费:658.21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1.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专业名称)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允许由1人兼任,☑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 拟派项目经理担任过拟建项目类似的包含电力工程的项目经理、设计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其他: / 。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自 2022 年 01 月 01 日以来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电力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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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ebeibidd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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