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规模:石灰石(普通)采购预估数量15万吨。
2.1项目名称:山东山铝环境新材料有限公司石灰石(普通)采购
2.2项目类型:货物
2.3项目概况:2025年10月1日-2026年1月31日生产预估用石灰石(普通)150000吨。质量标准:CaO≥49%,Al2O3≤1.8%,MgO≤2.0%,水分≤3.0%,40mm筛余小于20%,全铬≤100ml/kg,氯离子含量≤0.03%,碱含量≤0.3%。
2.4项目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
2.5招标范围:
石灰石(普通):150000吨,具体数量以采购订单为准。
2.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乙方很据甲方生产需求分批次供货,乙方收到甲方书面及其他方式的备货通知后【2】日内将货物交付给甲方,并在甲方签署书面验收合格意见后视为交货完成。
2.7其他:/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营业执照 |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应为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的销售平台公司,生产厂家为矿方的应持有合法有效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如为销售平台公司需提供生产企业区域内唯一授权的证明材料,(同一集团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生产企业或销售平台不能同时参与投标)同时提供其生产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等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提供近两年(2023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或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23年1月至今至少具有1项石灰石(普通)供货业绩,附销售发票复印件或提供合同首页、双方签署页以及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以签署日期为准。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黑名单、灰名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或者质量事故,未在开标前12个月内发生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 |
其他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获取时间:2025-08-28 20:00:00.0至2025-09-03 14:00:0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