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 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 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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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交货期 |
信息服务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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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场站通用设备标段一:安防设备 |
以电子商城订单为准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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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场站通用设备标段二:消防设备 |
以电子商城订单为准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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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场站通用设备标段三:仪器仪表 |
以电子商城订单为准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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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场站通用设备标段四:数据传输设备 |
以电子商城订单为准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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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场站通用设备标段五:场站边缘一体机 |
以电子商城订单为准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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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场站通用设备标段六:智能锁控 |
以电子商城订单为准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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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场站改造 EPC |
以电子商城订单为准 |
1000 |
2、招标为参考数量,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招标人将按照实际项目需求进行采购,按照实际的数量和单价据实结算。
3、技术规格: 以招标文件第二卷要求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详情请联系13810007781
3.1 基本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1.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1.3 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1.4 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3.1.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3.1.6 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
3.2 专项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专项资格 |
1 |
智慧场站通用设备标段一、二、三、四、五、六 |
(1)投标方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通过 IS09001 质量体系认证。 (2)投标方应为具有所申报产品设计、制造及质量保证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在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供应商。 (3)生产厂家应具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国家、行业要求的其他认证证书。供应商应具有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售后服务体系认证。 (4)投标方须近 5 年内(2020 年 8 月 1 日至开标前一日)至少具有 2 个所投标段同类项目案例。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首页、签字页及主要内容页等相关信息,如无 |
序号 |
标段名称 |
专项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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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信息则视为无效业绩。 |
2 |
智慧场站改造 EPC |
(1)投标方具备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 CMMI3 级及以上认证或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 CS2 级资质贰级及以上。 (2)投标方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近 18 个月(含, 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并提供证明材料或自证承诺书。 (3)投标方须具有电力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4)投标方须近 5 年内(2020 年 8 月 1 日至开标前一日)至少具有 2 个新能源智慧场站项目案例。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首页、签字页及主要内容页等相关信息,如无上述信息则视为无效业绩。 (5)投标方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必须持应急局授权颁发的“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 ”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 B证),提供证书扫描件,提供近 6 个月内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 (6)投标方案应包含设备、材料及施工主要的技术指标、技术参数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及国际的有关标准。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 8 月 27 日至 2025 年 9 月 4 日 17 :00 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开通会员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