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2 规 模: 巴州库尔勒300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位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上库工业园区,项目场址位于库尔勒市上库高新区,距库尔勒市约70公里,场址本侧临近S307省道和G3012吐和高速,交通较为便利,场址中心坐标N:41°43′0.91″;E:85°21′16.5″。地貌单元为沙丘荒漠,总地势表现为北高南低。
2.3 标段划分: 新疆公司巴州新能源公司库尔勒300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施工准备工程预招标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上库工业园区
2.5 计划工期: 本工程合同签订后开工,有效施工期限6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乙方应保证在此有效施工期限内完成全部合同内容。
2.6 招标范围: 临建场地平整、基础施工、院面硬化、进场道路、箱式打包房(含采购,运输及安装)、驻地内外网络、临建区的视频监控、临建区围墙和基础、给排水(含上下水系统)、照明、电气、消防、铁艺围栏、10kV永临电施工、临水施工、化粪池、旗台;开工仪式、宣传标识等一切与本项目有关的建(构)筑物,其他设施需满足本次办公和生活日常需要。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本次招标所有的施工工程材料和设备的到货验收;2)配合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验收、环境保护监测与验收;配合消防施工安装和检测与验收、临建施工图在政府职能部门的备案审查;3)设备接地及常规接地装置工程;4)负责本次临建项目所有临电方案、临时用电线路和所有电力电缆、控制电缆并提供当地供电部门认可的10kV供电线路用电相关文件;5)施工及试水、试电所必须的安全设施、器具、标牌;6)负责施工过程中与当地政府协调临时性及措施性补偿等工作,施工临时用地征用、施工场地原始地貌恢复、弃土弃渣处理,一年质保期内的修复维护工作(包工包料);7)在工程量分项清单中未列出的,但确实是工程范围中应该有的,完成本工程所要求的,均应由投标人负责,以及所有的施工准备、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成品保护、与移交期间检验与取证、验收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且包含并不限于此。详见招标技术规范及工程量清单。
2.7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
本次招标采用预招标方式开展,招标结果及合同生效条件如下:
(1)招标标的项目履行通过新疆公司投资决策;
(2)招标标的项目取得年度基建投资和资金预算。
招标结果未达到生效条件,投标人产生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各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视为已承诺自愿承担本次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要求:
①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10千伏以下)及以上资质和和承试类三级(10千伏以下)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新能源项目施工准备或新能源项目工程施工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能体现合同签字盖章、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工作范围、工程类型等内容的合同扫描页),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01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9月08日17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 系 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