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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山东泗水新能源氨基聚分子脱硝液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9-04 0
核心提示:山东泗水新能源氨基聚分子脱硝液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
 山东泗水新能源氨基聚分子脱硝液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

2.2 规 模:山东泗水新能源氨基聚分子脱硝液采购项目。

2.3 标段划分:山东泗水新能源氨基聚分子脱硝液采购项目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泗水生物质电厂院内。

2.5 交 货 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接到通知后48小时供货到现场,分批送货(约2天送一车,33至35吨/车),据实分批进行结算。

2.6 招标范围:氨基聚分子脱硝液,数量4274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无。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单项合同300吨及以上脱硝剂(脱硝液或尿素或氨水)供货合同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自身签订的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能体现合同相关具体内容的关键页)等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生产商、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03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9月10日17时00分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开通会员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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