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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工业硫酸和次氯酸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9-04 0
核心提示:山东公司莱芜电厂工业硫酸和次氯酸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山东公司莱芜电厂工业硫酸和次氯酸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

2.2 规 模:2×330MW机组、2×1030MW机组。

2.3 标段划分:山东公司莱芜电厂工业硫酸和次氯酸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莱芜发电公司院内。

2.5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接电厂通知开始供货,根据单价以实际用量据实结算,合同有效期内分批供货,供完为止。

2.6 招标范围:工业硫酸2200吨、次氯酸钠2200吨(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及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2)投标人自行运输的,需提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需提供与具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运输企业签订的委托合同,并提供运输企业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及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

3.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生产商、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03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9月10日17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 系 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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