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广西白龙核电一期工程项目1、2号机组(BLG)的建设地点位于广西防城港市江山镇,计划建造两台CAP1000型压水堆核电机组。
山东海阳核电三期工程项目5、6号机组(HYT)的建设地点位于山东海阳市格留庄镇,计划建造两台CAP1000型压水堆核电机组。
广东陆丰核电一期工程项目1、2号机组(AFG)的建设地点位于广东陆丰市碣石镇,计划建造两台CAP1000型压水堆核电机组。
天红科技项目(THG)的建设地点位于江西九江市天红镇,计划建造一台多功能研究堆。
白龙一期交货地点/服务地点:广西防城港市江山镇白龙核电厂现场。
交货期:1号机组:2026年12月30日;2号机组:2027年6月30日。
海阳三期交货地点/服务地点:山东海阳市格留庄镇海阳核电厂现场。
交货期:5号机组:2027年9月30日;6号机组:2028年5月30日。
陆丰一期交货地点/服务地点:广东陆丰市碣石镇核电厂现场。
交货期:1号机组:2027年2月28日;2号机组:2027年12月28日。
天红项目交货地点/服务地点:江西九江市天红镇天红项目现场。
交货期:2027年4月30日。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按照项目划分标段,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一:海阳三期、陆丰一期项目辐射监测核测系统就地监测仪(JS07)标段二:白龙一期项目辐射监测核测系统就地监测仪(JS07)
标段三:天红科技项目辐射监测核测系统(CZA)就地监测仪
投标人必须同时对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则视为投标供货范围不合格。
本招标项目第一标段、第二标段单独打分并采用“兼投不兼中”原则,同一投标人可以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最大标段数为1个,综合排名顺序递补的投标人投标方案被评定为不可接受或不合格(“不合格”包括权重前技术得分低于60分),则该标段应视为招标失败,不再继续递补。
本招标项目第三标段与第一标段、第二标段采用“兼投可兼中”原则。标段
一、标段二
推荐结果不影响标段三的综合排名顺序。
本次招标设备设置最高拦标限价,标段一为人民币7520万元,标段二为人民币4250万元,标段三为人民币3190万元,超过该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2.2.1.设备分级
表1设备安全等级、质保等级和抗震类别
项目编号 |
物项代码 |
物项 |
设备分级 |
安全 |
质保 |
抗震 |
R |
D-RAP分级 |
BLG |
JS07 |
辐射监测系统就地监测仪 |
C |
SC-3 |
QSA3 |
抗震I类(最高) |
R-3 |
N/A |
HYT |
JS07 |
辐射监测系统就地监测仪 |
C |
SC-3 |
QSA3 |
抗震I类(最高) |
R-3 |
N/A |
AFG |
JS07 |
辐射监测系统就地监测仪 |
C |
SC-3 |
QSA3 |
抗震I类(最高) |
N/A |
N/A |
THG |
JS07 |
辐射监测系统就地监测仪 |
C |
SC-3 |
QSA3 |
抗震I类(最高) |
N/A |
N/A |
2.2.2. |
供货范围 |
标段一:海阳三期、陆丰一期项目辐射监测核测系统就地监测仪(JS07)供货范围
项目编号 |
物项代码 |
物项名称 |
数量(双机组+备件) |
备注 |
HYT |
JS07 |
辐射监测系统就地监测仪 |
94台/套+34项备件(双机组) |
详见第五章供货范围和技术要求 |
AFG |
JS07 |
辐射监测系统就地监测仪 |
32台/套+40项备件(双机组) |
详见第五章供货范围和技术要求 |
标段二:白龙一期项目辐射监测核测系统就地监测仪(JS07)供货范围
项目编号 |
物项代码 |
物项名称 |
数量(双机组+备件) |
备注 |
BLG |
JS07 |
辐射监测系统就地监测仪 |
88台/套+34项备件(双机组) |
详见第五章供货范围和技术要求 |
标段三:天红科技项目辐射监测核测系统就地监测仪(JS07)供货范围
项目编号 |
物项代码 |
物项名称 |
数量(单机组+备件) |
备注 |
THG |
CZA |
辐射监测系统就地监测仪 |
44台/套+43项备件(单机组) |
详见第五章供货范围和技术要求 |
注:每一类型设备必须提供对应的备品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认真研读以下资格条件,若不符合条件者报名参与本招标活动,有可能出现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投标人产品制造商持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者同等标准的质量管理
(4)体系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3.2.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若本项目允许投标人为成套商、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其供应链所属分供方应具备上述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对于必须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需经过国家3C认证;(2)业绩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品牌近5年(截至开标日)应具有至少1个同类产品供货合同或交付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签字页或交付证明文件等);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招标项目投标主体应能自主制造本标的设备。
(5)其他要求:投标方持有HAF 601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许可证和制造许可证,持证设备品种应覆盖本标的品种类型。本项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如无特别说明,投标人均需满足,并须在投标人编制、提交的投标文件中进行明确回应。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09月04日至2025年09月10日23时5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