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润宏(达木河)一期风电场位于忻州市神池县境内,装机容量共98MW,安装40台2.6MW、3台2.0MW风电机组,配套建设220kV升压站1座,风机出口电压0.69kV,经箱式变升压至35kV后,通过4回35kV架空集电线路送至升压站,再以1回220kV送出线路接入电网。
2.1.2.润宏(达木河)二期风电场位于忻州市神池县境内,装机容量共50MW,安装20台2.5MW风电机组,配套建设220kV升压站1座,风机出口电压0.69kV,经箱式变升压至35kV后,通过2回35kV架空集电线路送至润宏(达木河)一期风电场升压站。
2.1.3.金润(磨石山)风电场位于忻州市神池县境内,装机容量为50MW,安装20台2.5MW风电机组,配套建设110kV升压站1座,风机出口电压0.69kV,经箱式变升压至35kV后,通过2回35kV架空集电线路送至升压站,再以1回110kV送出线路接入润宏(达木河)风电场。
根据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调系字〔2020〕54号《关于开展新能源场站一次调频改造工作的通知》、《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GB/T19963-2021)、《电力系统网源协调技术规范》(DLT 1870-2018)、《山西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和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版)》要求,已投运风电场应具备一次调频能力并提交试验报告;应与电力调度机构的一次调频主站进行联调并向电力调度机构提交联调测试报告,满足电网对风电场一次调频性能在线监视与远程在线测试要求。故达木河一期等三个风电场需建设一套满足电网要求的一次调频系统并完成相关联调试验。
2.2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负责达木河一期等三个风电场各新增一套一次调频系统。包含但不限于:一次调频系统服务器、一次调频并网测控装置、一次调频系统监控软件、风机设备具备一次调频能力所需的硬件及软件升级(及相关附件)、网络安全防护设备(及相关附件)、网络交换机(及相关附件)、服务器机柜等的采购、运输、派送、安装、调试、售后及相关技术服务。
(2)负责完成与达木河一期等三个风电场一次调频相关设备的联调联试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风机监控及能量管理平台的端口开放和联调联试,站内综合自动化系统的联调联试,AGC/AVC系统的联调联试,功率预测系统的联调联试,同步相量测量装置的联调联试,与电力调度部门的联调联试工作等。
(3)负责协调电科院开展达木河一期等三个风电场一次调频试验,并出具合格的试验报告,试验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频率死区测试、频率测量精度试验、频率阶跃扰动试验、模拟实际电网频率扰动试验、防扰动性能校验、一次调频下垂曲线试验等、动态响应特性测试、调频容量与持续时间测试、AGC协调试验等。
(4)负责达木河一期等三个风电场一次调频系统建设过程中所有对外厂家的接口协调及相关费用(含AGC/AVC厂家、风机监控厂家、PMU厂家等与本次改造工作所涉及的所有厂家)。
(5)负责达木河一期等三个风电场与电网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相关费用、方案编制、挂牌提票、报审并通过电网部门验收。
本次国家电投五凌电力润宏(达木河)一期等三个风电场一次调频系统建设项目中标单位需分别与各项目单位签订合同。
2.3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执行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所有项目实施,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资质条件
3.2.1投标人具备电力设备及系统、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如为集成商,须提供一次调频装置产品授权)或者电气成套、电气技术开发能力。
3.2.2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18个月内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20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具有至少2个装机容量50MW以上新能源场站已完工的一次调频系统建设项目业绩(业绩认定合格以拿到电科院试验报告为准;必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等内容,且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及结算发票,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财务状况
3.4.1投标人近3年(2022年-2024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投标人应提交最近3个会计年度(2022年-2024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格式文件)。
3.5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近3年(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内担任过新能源场站一次调频系统建设的项目负责人(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项目经理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必须提供经社保机构盖章的投标人为其缴纳连续1年及以上社保证明材料(时间自投标当月的上一个月起算),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
3.6主要技术人员:主要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提供有效社保证明,且应具备相应资格,至少有5人参与过一次调频系统建设项目。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
3.8.1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8.2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8.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在国家权威机构或部门信息管理平台【《人民法院公告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被曝光为失信执行人或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单位;
(4)被责令停业的、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0)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1)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1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9月5日至9月12日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