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化运销系统建设项目(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智能化运销系统建设项目(监理)(,招标人为新疆能源集团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建设规模:根据新疆能源集团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架构。公司班子成员9人,北方港办事处2人,纪检监察部3人,银川办事处4人,办公室10人,财务资产部12人,党群部(人力资源部)5人,风控审计部(法务合规部)5人,营销部5人,兰州办事处5人,成都办事处5人,重庆办事处7人,物流部6人,结算部5人,郑州办事处4人,新疆能源(集团)哈密煤炭运销有限公司62人。共计158人。
根据以上统计数据,本项目建设规模覆盖全新疆、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四川、重庆、河南、上海、河北共8个省份,支撑158人开展业务,同时服务近200家用煤企业。
应用服务建设定制开发12个模块,应用支撑建设购置软件7套。
系统对接建设规模涉及4大项。
新建应用服务器、数据服务器和备份一体机。
新建大屏显示系统。
3.建设内容:(一)运销系统对接办公OA、用友BIP、磅房系统和千云物流系统,共4个外部系统。(二)建设应用服务。定制开发12个应用服务模块:客户管理、计划管理、价格管理、合同管理、收付款管理、订单管理、物流管理、场站管理、结算管理、决策分析、基础信息管理、系统管理;购置7套应用支撑软件:工作台、工作流引擎、图片识别、视图服务工具、搜索工具、运维监控、操作系统。(三)建设数据库资源。(四)新建应用服务器(两主一备)、数据服务器(两主一备)、备份一体机。(五)大屏显示系统1套。
4.招标内容:按照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有关规定,对项目实施进度控制、成本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保证项目能够按时合规、保质保量完成。
5.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建设阶段监理、竣工验收阶段监理、缺陷责任期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得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监理综合资质或通信工程监理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3.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供应商自行出具的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新成立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现有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并附情况说明加盖供应商公章,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或情况说明;
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信息化项目监理业绩数量不少于1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通信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
6.信誉要求: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谈判采购),供应商须出具“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谈判采购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采购,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领取时间:2025年9月4日至2025年9月9日,每日10:00-19: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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