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热工院科研项目兆瓦级压缩机传热流动试验机组改造施工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西安热工院阎良试验基地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西安热工院科研项目兆瓦级压缩机传热流动试验机组改造施工招标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西安热工院阎良试验基地
2.5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5日完工。
2.6 招标范围: 本次施工为兆瓦级压缩机传热流动试验机组改造施工,包括土建施工,设备安装,管道安装,仪表安装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3.2.2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业绩要求:自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电力行业施工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若为一级注册建造师,须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在投标人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提供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3.2.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08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9月26日09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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