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黄骅港务三、四期主体设备维修(第二批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1)黄骅港务三、四期CD10/11/12/13翻车机变频器及主体驱动维修(第二批次):维修更换CD12翻车机、定位车、推车机驱动变频器1套,相应控制系统、编码器改造;维修更换CD11/12/13翻车机高速制动器共计24套,低速制动器12套。(2)黄骅港务三、四期沿线设备维修(第二批次):更新SL9/10/11装船机悬臂带式输送机和SL11尾车驱动装置7套;BM8变频器加装制动单元3套;更新维修漏斗及溜槽10套;更新BC7-1/2提升导料槽9套;新增煤质离线快速检测系统配套辅助设备等。
2.1.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历天。
2.1.3.服务地点:河北沧州 黄骅港。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2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机电设备维修或机电工程施工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的要求)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机电设备维修或机电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负责人,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投标人自证的不予认可(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安全经理或安全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9-0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9-1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