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科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委托经营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1. 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科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委托经营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呼和浩特科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呼和浩特科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西街电厂1号,在职职工627人,科林公司职工食堂日均用餐人数约410人次,早餐150人、午餐170人、晚餐15人,中午、晚上两次送餐约60人,运行夜餐平均约15人。内蒙古丰泰发电有限公司位于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西街229号,在职职工176人,职工食堂日均用餐人数约65人次,早餐30人、午餐30人、晚餐5人。职工餐厅面积约340平方米,可容纳约200人同时就餐(科林、丰泰公司共用同一个餐厅)。
本次招标项目由呼和浩特科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科林公司)统一招标,中标人根据服务人数,分别与呼和浩特科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丰泰发电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2.2服务期: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履约期间招标人可以对上年度服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3招标范围:投标人需至少提供22名服务人员(其中科林公司17人,丰泰公司5人)、需提供足够的工器具及低值易耗品,完成职工食堂日常运营所需的食材采购、工作自助餐配餐、值班餐、加班餐、业务接待、环境卫生、食品安全、厨余垃圾清运、食堂设施设备的更换及日常维护维修、“四害”防治消杀、油烟管道清洗、疏通污水井和下水管道等工作内容。
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3份单日就餐人数在300人以上的餐饮服务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首页、项目名称、合同范围、合同金额、签订时间、单日就餐人数、签字盖章等)。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合同中未体现单日就餐人数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09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9月16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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