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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营口电厂35MW级风电机组试验机位项目主体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2025-09-10 0
核心提示:辽宁公司营口电厂35MW级风电机组试验机位项目主体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
   辽宁公司营口电厂35MW级风电机组试验机位项目主体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辽宁省
 
2.2 规    模: 为了满足深远海大容量风电机组的测试需求,提升我国在风电领域的技术竞争力,在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临港工业园区营口清洁能源高端装备产业园招标方具有使用权的已有建设用地建设35MW级风电机组试验机位项目,构建“全工况测试+智慧认证”的超大容量风电机组一体化测试验证平台,项目具备对单机容量为35兆瓦及以下容量的风电机组进行测试试验。
 
2.3 标段划分: 辽宁公司营口电厂35MW级风电机组试验机位项目主体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标段包1
 
2.4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计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6年5月31日,计划工期242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35MW级风电机组试验机位项目分为风电场区和办公区,风电场区包括风机基础、吊装平台及相应的施工辅助工程;办公区包括综合楼、道路、停车场、旗台、附属用房、场平、围墙、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消防工程、电气工程及相应的施工辅助工程施工;投标方负责办理工程相关合规性手续;投标方负责按照集团公司、东北分公司及清能院要求,完成相应的科技成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至少1项电力工程施工业绩和至少1项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合同业绩扫描件,须包含合同首页、业绩内容证明页、签字盖章页等内容),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注:按国家相关规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证书有效性及注册信息以建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2021〕40号”要求为准(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2.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09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9月19日17时00分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入围供应商事宜,开通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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