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道路管网基础设施项目(南亭路、北城街部分)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宫市道路管网基础设施项目(南亭路、北城街部分)已由 南宫市行政审批局以南审批投资招标核字[2025]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国有资金占比 0% ,财政资金占比 100% 。
项目建设单位为 南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南宫市道路管网基础设施项目(南亭路、北城街部分)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3465.3523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3422.3523 万元,建设规模:南亭路(北城街-朝阳街)道路排水管网工程,道路长度2367米,新建雨、污水管网,道路及桥涵工程;北城街(南亭路一西环路)道路排水管网工程,道路长度384米,新建雨、污水管网,道路工程。建设地
2.2 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经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3422.3523 万元(其中一标段:2962.7704万元 ;二标段:459.5819万元)。
2.3 计划工期:一标段: 376 日历天;二标段: 185 日历天。
2.4 质量标准: 合格 。
2.5 其他: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本项目投标人可投多个标段,但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评标顺序按照标段顺序进行评审,如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名中标候选人,则在后续标段评审时不再推荐为第一名中标候选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 具备 一标段: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二标段: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如为新版资质可提供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 (☑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 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 个;
3.3.3 联合体的专业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3.4 其他: / 。
☑3.4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 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6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
3.7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专业名称) 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情况由招标人填写,☑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8 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经理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9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10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得少于1 个;
3.1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2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3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库【2022】19号中有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良好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4)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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