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潍坊市
2.2 规 模: 670MW
2.3 标段划分: 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某电厂4号机组引增合一改造工程招标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山东省,潍坊市
2.5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工,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某电厂4号机组引增合一改造施工包括:引风机、增压风机及其附属设备的拆除、引风机出口至原吸收塔入口落地汇合烟道和部分烟道支架及检修支架的拆除;增压风机基础拆除、部分配套电缆拆除等;新引风机、6kV电动机、启动盘车装置、逆止门等的安装,以及主要设备配套设施的改造;包括电缆敷设、开关柜改造及安装等改造施工工作;引风机及烟道优化改造工程相关的土建、机务、电气、热控等系统改造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专业,含部分主材及辅材供货)部分设备及材料的供货,设备单体单机试转及总体调试配合、验收移交、消缺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2.2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600MW机组容量及以上轴流风机改造或烟道优化改造的施工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并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一级注册建造师,须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在投标人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提供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3.2.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16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10月09日09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 系 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