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10套烟气连续监测系统(简称CEMS)的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CEMS系统需按照当地环保部门在线监测的要求提供所必须的各种接口,完成数据的环保上传与验收工作。
2.1项目名称:黄河鑫业电解及炭素系统脱硫改造项目超低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采购
2.2项目类型:货物
2.3项目概况:10套烟气连续监测系统(简称CEMS),分别监测HF、SO2、O2、烟尘量、烟气流量、压力、温度、湿度并配供数据采集系统(DAS);系统应由烟尘浓度监测子系统、烟气排放参数(烟气温度、压力、流量和含氧量)监测子系统和数据采集子系统(DAS)组成。通过采样测定烟气中上述监测项目的实时数据,并能集中采集、处理、存储和输出。
以上监测项目为最基本的项目,此外投标方提供的设备需具备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规范的折算功能,CEMS设计的数采仪,能使测量数据同时具有显示和上传环保局的功能。CEMS系统需按照当地环保部门在线监测的要求提供所必须的各种接口,完成数据的环保上传与验收工作。
2.4项目地点:无
2.5招标范围:
10套烟气连续监测系统(简称CEMS),分别监测HF、SO2、O2、烟尘量、烟气流量、压力、温度、湿度并配供数据采集系统(DAS);系统应由烟尘浓度监测子系统、烟气排放参数(烟气温度、压力、流量和含氧量)监测子系统和数据采集子系统(DAS)组成。通过采样测定烟气中上述监测项目的实时数据,并能集中采集、处理、存储和输出。
2.6交货期:40天。
2.7其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营业执照 |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超低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等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提供提供承诺书。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须在2023年至今具有不少于1个同类产品(超低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供货业绩,提供合同首页、双方签署页、合同关键页,以签署日期为准。 代理商可以使用制造商针对本次投标供货产品的合格业绩。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黑名单、灰名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或者质量事故,未在开标前12个月内发生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 |
其他要求 |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接受代理商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9-16 00:00:00至2025-09-21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