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 伊犁邮件处理中心生产辅助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采购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 伊犁邮件处理中心生产辅助系统建设项目
2、 招标编号:XZJ254-104-K
3、 项目概述:伊犁邮件处理中心生产辅助系统建设,包括信息发布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网络系统、出入控制系统及综合布线进行采购,计划分为两部分建设。
4、 招标内容:本项目分为两个标包,两个标包之间可兼投兼中,每个标包选取一位中标人。标包一:信息发布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网络系统、出入控制系统、场院管理系统,预计费用177万;标包二:综合布线(低压配电),预计费用60万,合计费用237万,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经营范围需包括本项目服务);投标人须能够为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2)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在场地、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承诺书);
(3)投标人若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 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报名期间内的网站截图与承诺书);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中国邮政集团高管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且未与中国邮政集团产生经济纠纷,未被中国邮政集团列入采购禁入名单(附承诺书);
(5)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附承诺书);
(6)标包一投标人须具备近三年以来(2022年1月1日至今)以来全国邮政邮件处理中心生产辅助系统建设相关案例业绩一项(信息发布或场院管理),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一切软硬件服务供应能力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标包二投标人须具备近三年以来(2022年1月1日至今)以来综合布线相关案例业绩一项(主要是低压配电),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一切软硬件服务供应能力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提供证明材料);
(7)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应在30个日历天内,达到系统正式上线运行使用要求。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无法按期交付系统,采购人有权取消投标人成交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提供相应承诺)。
2、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允许分包、转包。
注:投标人须在“”(网
6、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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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Li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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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