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北部湾油田交通感知系统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09073606058
项目
预算金额:5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编号:202509073606058
2、项目
3、项目预算:人民币5,350,000.00元
4、采购需求
(1)服务内容:北部湾油田交通感知系统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2)本项目属于货物类。
(3)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5个月内完成所有设备安装和调试并投用。
(4)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5个月内完成所有设备安装和调试并投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①提供相关承诺,格式可参考《资格声明函》;②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三种证明材料之一:①提供相关承诺,格式可参考《资格声明函》;②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③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基本存款账号信息》。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承诺,格式可参考《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承诺,格式可参考《资格声明函》。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承诺,格式可参考《资格声明函》。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提供相关承诺,格式可参考《资格声明函》。 8)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已按规定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需提供报名收据回执或发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5年11月06日09时30分至2025年11月06日10时00分
2.
《获取文件登记表》(WORD版)(版本从 )、广州群生 网站 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南宁通信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群生
地
3.项目
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