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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综合能源(山西低碳技术)餐饮服务外包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公告

   2025-10-20 0
核心提示:本北京聚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6-2028年山西综合能源(山西低碳技术)餐饮服务外包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
  本北京聚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6-2028年山西综合能源(山西低碳技术)餐饮服务外包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京聚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化章北街山西低碳技术研发中心。

2.2规 模:楼宇内餐厅共分为内部职工餐厅、职工自助餐厅、公务接待餐厅和包间餐厅。内部职工餐厅为系统内部职工使用,职工自助餐厅及公务接待餐厅供楼宇会议、公务接待及非系统内员工使用。

2.2.1 楼宇餐厅共有4个,其中300人大餐厅1个,200人自助餐厅1个,150人中餐厅1个,50人小餐厅1个,另设包间5个。

2.2.2 供餐模式:早餐、午餐、晚餐为售卖式,自助餐厅为餐券式,公务(商务)接待用餐为桌餐。

2.2.3 供餐时间:早餐7:30-8:30、午餐11:30-13:00、晚餐17:15-18:30。

2.3招标范围:

2.3.1 服务范围:餐饮服务、厨房运维服务及特卖服务。

2.3.2 职工餐厅一日三餐的供餐服务及各类会议用餐、公务(商务)接待用餐(桌饭)需要。供餐时间为早餐:07:30-08:30,午餐:11:30-13:00,晚餐17:15-18:30,以上作息时间如有变动,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要求作相应调整。

2.3.3 根据发包人需要,承接招待餐业务、会议用餐、自助餐、特卖服务等业务。

2.3.4 承包人负责餐厅的原材料采购、加工制作等经营管理工作。确保食品原材料采购费用(含税)等于或不高于实际用餐人数产生的收入。

2.3.5 每周食谱报发包人审定;同时制定每周采购计划报发包人审核同意并实施。

2.3.6 每月编制工作餐支出明细,报送发包人审核备案。

2.3.7 每日负责餐厅、厨房的卫生清洁;

2.3.8 每季度对餐具、食品抽检一次。

2.3.9 每两个月对污水管网、隔油池、污水井等管路清洗、疏通、清掏。

2.3.10 负责每日的厨余垃圾清运工作。

2.3.11 负责餐厅及后厨设备、设施、器具等日常清洁和保养,负责标识标牌的制作。

2.3.12 负责对员工工作服的清洗以及所有餐厅内台布、桌布的清洗工作。

2.3.13 负责餐厅工作人员的管理。

2.3.14 负责每两个月一次厨房烟道清洗工作。

2.3.15 负责每月一次消杀(除四害)工作。

2.3.16 负责发包人安排的公务(商务)接待用餐服务工作。

2.3.17 职工餐厅菜点供应品种丰富,烹调方法和口味多样,营养搭配平衡,满足职工用餐时对菜式和口味多样化需求。

2.3.18 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山西市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山西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等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服务达到《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食堂食品安全标准》。

2.3.19 无各等级爆炸、火灾、食品中毒和厨房设备严重损坏等事故。

2.4服务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化章北街山西低碳技术研发中心

2.5服务期:36个月,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发包人与华能山西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物业服务关系终止,本合同一并终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至少1份团餐(职工食堂餐饮)服务类似业绩,且每份业绩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20日9:00起至2025年10月27日17:00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 系 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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