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鸳鸯湖一期#1、#2机尖峰冷却塔防寒防冻装置改造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宁夏鸳鸯湖第一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鸳鸯湖一期”)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所辖灵武市境内的磁窑堡镇东北约10公里,电站距离灵武市约34公里,距离银川市约64.5公里,建设有2台660MW发电机组。#1、#2机组在直接空冷系统的基础上配置蒸发式凝汽器(尖峰冷却塔),以直接空冷系统为主要运行方式,蒸发式凝汽器系统为辅助的降低背压的一种优化措施,在环境温度31℃时,直接空冷系统和蒸发式凝汽器联合运行,机组运行背压为25KPa。环境温度低于31℃时,蒸发式凝汽器退出运行,冬季停运需采取防冻措施,本项目计划通过尖峰冷却塔防寒防冻装置改造消除蒸发式凝汽器系统冬季换热管束冻裂的隐患。
鸳鸯湖一期现有尖峰冷却塔设备型号为FQN(Z)-15500,数量16台,外型(长×宽×高)为6700mm×5220mm×5200mm,管束尺寸6000mm×1250mm,其他详细参数及尖峰冷却塔水池百叶窗数量、规格详见技术文件。
2.1.2招标范围:#1、#2机尖峰冷却塔水池百叶窗外围加装电动防冻卷帘门,总计97套卷帘门,总面积2525.25㎡;#1机尖峰冷却塔A、B侧水室二层预留凝汽器管箱顶棚安装电动堆积式防冻卷帘顶棚,总计8套电动防冻卷帘顶棚,总面积351㎡,包含卷帘门、电动控制箱及动力电缆的供货和安装;完善#1、#2尖峰冷却塔抽汽管道、阀门电伴热2000m,保温2000m³,包含伴热带及保温材料的供货和安装。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2 其他:2.2.1计划工期:70日历天。具体开始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2项目建设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镇回民巷 宁夏鸳鸯湖第一发电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电厂的冷却塔或空冷岛的防冻装置(或防冻系统或防冻设备或封堵系统或封堵设备)的安装(或改造或治理或供货)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总金额不低于6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相互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10-20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10-27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