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号机组改造项目高厂变和高公变设备采购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盘山公司2号机组高厂变、高公变1996年投运。均为前苏联制造,高厂变型号为TPДHC/63000-35Y、高公变型号为TPДHC/4000-35Y,自投产已运行近30年,接近GB/T1094.7《油浸式变压器负载导则》30年寿命周期要求。高厂变、高公变高压侧CT配置不满足机组创新升级及延寿改造后主变差动保护要求,现高厂变、高公变高压侧CT配置为两组P级互感器,CT变比为2000/5,给自身差动及主变差动保护使用(一组CT串着主变差动及高厂变/高公变差动两套保护装置),不满足《220kV-750kV电网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配置技术规范》GB/T34122-2017第9.3.8条“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压器各侧应配置TPY类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供变压器差动保护使用;当采用分相差动和分侧差动时,变压器公共绕组和低压侧三角环内也应配置TPY类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要求。盘山公司采购两台油浸变压器对2号机组高厂变、高公变进行改造,解决上述问题隐患的同时,以满足机组创新升级及延寿改造后30年的安全稳定运行需求。项目委托华北电力设计院对新改造的2号机组高厂变、高公变进行参数、性能设计,国家电网公司已经审核通过。
本次招标范围是天津公司盘山公司2号机组所需的1台高压公用变压器(电压20kV,容量40/20-20MVA)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和1台高压厂用变压器(电压20kV,容量63/31.5-31.5MVA)及其附属设备采购。
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2 其他: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供货,具体交货时间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交货地点:施工现场买方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高压厂用变压器(额定容量≥63MVA且额定电压≥20kV)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额定容量≥63MVA且额定电压≥20kV)变压器设备型式试验报告。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10-2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10-29 16: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入围供应商事宜,开通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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