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能源公司井下瓦斯抽采系统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大同能源公司塔山煤矿核定生产能力4.20Mt/a,现开采3-5号煤层。该煤层为稳定特厚煤层,回采工作面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综合机械化低位放顶煤开采。随着开采深度和产量加大,瓦斯涌出问题凸显,虽矿井整体瓦斯赋存量较低,但在高强度开采瓦斯含量较高区域时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浓度偏高、接近超限值,此前采取的利用瓦斯抽采系统抽采以外的其他措施未能有效解决该问题。因此,需建设井下低负压瓦斯抽采系统,抽采隅角瓦斯,保障3-5号煤层工作面安全回采。
本次招标采购井下瓦斯抽采系统1套,包括成套设备材料供应、安装及调试(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60日内交货
2.4 交货地点: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区塔山工业园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须为所投水环真空泵的生产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格式见公告附件)。
3.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含截止当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具有1项煤矿井下瓦斯抽采系统销售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4 所投瓦斯抽采设备(水环真空泵)须具有有效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MA);其它涉及煤安证的设备及材料,投标人须交货时提供有效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须提供到矿提供有效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述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相应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若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未提供的设备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网站查询为准,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实际存在并有效的,则不否决投标;若经专家组查询复核,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不存在或无效的,则否决投标。(如适用)
4.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5年10月23日 09时00分到2025年11月04日 16时00分。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入围供应商事宜,开通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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