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国泰发电 电力监控系统等保测评及安全防护评估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邢台国泰发电 电力监控系统等保测评及安全防护评估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国泰发电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邢台国泰发电 电力监控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及安全防护评估项目。
2.2招标范围:DCS系统(三级)、NCS系统(三级)、SIS系统(二级)、MIS系统(二级)等级保护测评及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评估服务。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完成所有测评工作,提交纸质报告,完成公安局备案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具有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或《网络安全服务认证证书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认证》;
3)投标人须具有《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服务资质》一级资质。
3.1.2财务要求:/
3.1.3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项等级保护测评相关项目的业绩材料证明。
投标人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在河北建设投资集团 及招标人的供应商评价中被列入黑名单或处于观察期内。
2)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3)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3.1.5人员要求:投标人须委派不少于两名网络安全等级保护高级测评师参与项目执行,其中至少一名高级测评师具备注册网络安全渗透评估专业人员(NSATP-A)证书。
3.1.6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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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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