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门港务公司2026年至2028年工程车辆维修保养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广东公司海门港务公司2026年至2028年工程车辆维修保养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
2.2 规 模:主要是对广东海门港务有限责任公司工程车辆开展日常检修、维护保养等服务工作, 使工程车辆满足日常作业条件。
2.3 标段划分: 广东海门港务公司2026年至2028年工程车辆维修保养标段1。
2.4 服务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
2.5 服 务 期: 2年11个月(2026年2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
2.6 招标范围: 本项目范围包含海门港现有工程车辆27部,项目要求投标人员驻厂开展工程车辆所有维护、维修工作。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港区工程车辆的日常维护、车辆保养及故障维修、抢修、定期修理、轮胎修补、车辆除锈喷漆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二类机动车维修及以上维修资质(提供资质证明扫描件)。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4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发现转包或违法分包,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按照特别严重不良行为列入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并根据违背诚信原则造成的后果,依法追究投标人相应的法律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04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11月17日24时00分止。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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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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