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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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主要技术指标 |
招标信息 服务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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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 5-11-10-0 05-01 |
HD20-10 普安发电 2026-2028 年度发电副产品灰场运输服务(36个月) |
一、招标范围及主要技术指标 1.招标范围: 1.1 发电副产品运输:招标人火电厂产生的发电副产品,包括不限于湿排灰、炉渣等;招标人因灰场道路修缮、场平等需从厂内运输至灰场的物资。 1.2 厂内临时转运:机组检修过程中产生弃灰、弃渣等运输;受恶劣天气影响,灰场道路受阻,厂内就近临时转运石膏、炉渣、湿排灰存放;厂内需紧急转运的其它物资。 1.3 配合完成招标人为确保安全生产安排的其他运输任务。 2.主要技术指标: 运输方式:散装运输。 2.1 投标人在满足工作需要和监管要求的情况下,以清洁能源运输车辆为主,其他符合贵州省道路交通运输尾气排放标准车辆为辅。承运方使用的运输车辆须严格遵守贵州省关于道路交通运输相关法规(包括不限于车辆类型、尾气排放标准、车辆荷载重量等)规定。 2.2 招标人现场设有充电设施,为投标人发电副产品运输车辆提供充电服务,服务费用为 0.65 元/千瓦时。 2.3 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人调运计划自行组织车辆,现场专人指挥、调度,招标人负责现场装车。 二、工期要求 满足现场 24 小时生产运转的需要,避免因库容爆满而影响机组正常安全生产。暂定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8 年 12 月31 日 |
5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
3.1 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影响合同履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3.投标人应具有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项目的履约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履行合同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5.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投标人在公司或项目单位没有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除在专项资格条件中明示外)。
3.2 专项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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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专项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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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5-11- 10-005-01 |
HD20-10 普 安 发电 2026-2028 年度发电副产品灰场运输服务(36个月) |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 5 年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完成至少2 个燃煤电厂发电副产品运输服务的合同业绩(每个合同的年度结算运输量不低于 70 万吨;已履约 1年及以上的在执行合同视为已完成业绩)。提供相关合同业绩的复印件(合同封面及首页、服务范围和工期内容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表征主要技术参数及服务内容页以及相关完工证明材料(如业主证明、验收报告、结算证明等任意之一均可)等),以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业绩要求。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近 18 个月内在系统内单位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国家能源局网站、应急管理部网站、交通运输局等国家政府权威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 11 月 10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6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法定节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