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新疆“疆电外送”第四通道电源项目建设场址位于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巴音郭楞盟若羌县境内,项目详勘阶段新能源部分和配套的供水工程涉及勘察工作。
新能源部分共包含F1、FG1、FG2、G1四块场址,对应的建设规模分别为30万kW风电、340万kW风电+200万kW光伏、30万kW风电+275万kW光伏、375万kW光伏。4个场址分别1座、7座、4座、5座220kV汇集升压站,FG1、G1还分别配套1座集中储能站。场区风电、光伏所发电能通过35KV架空线路和埋地电缆汇集,其中F1风电场内35kV集电线路路径长度约为60.1km,FG1长度约为1033.85km,FG2长度约为477.4km,G1长度约为514.81km。
供水工程主要为满足整个新能源主体工程施工期混凝土拌合及养护用水、施工机械用水,兼顾投产运维期的生态治理用水、运维检修期消防用水需求。供水工程拟在FG1、FG2场址新建一座输水泵房、4座传输水池或蓄水池,采用地埋式PE管道,管道长度约93km。
本项目位于塔克拉玛干沙漠东侧边缘,场区以沙漠、戈壁为主,地表多为松软盐渍土,易陷车,交通条件差;场区自然环境恶劣,沙尘暴、高温等恶劣天气频发,勘察外部环境差;场区大部分区域为无人区,无通讯信号,安全风险高。此外,本次勘察预估进尺约9.65万米,还包括多项特殊的现场试验、专项勘察等内容。综上,本项目勘探工作量大、勘探作业施工难度大且风险高。拟将本项目详勘阶段等勘探工作量原则分为四个标段,另为确保场区内散布的现场盐渍土浸水载荷、风积砂、水井水文等特殊试验原始数据的统一性,该三项现场试验数据采集统一归于标段一。四个标段分别是:标段一为F1、FG2场址新能源部分和供水工程,标段二主要包括FG1场址东侧区域新能源部分,标段三主要包括FG1中部区域新能源部分和供水工程,标段四主要包括FG1西侧区域和G1场址新能源部分(详见图纸)。
本项目划分为四个标段。根据任务书及相关规范要求,本项目详勘阶段勘察工作布置如下:
标段一:(1)风机位拟布置勘探孔136个,孔深约40m;(2)光伏区拟布置勘探孔577个,孔深平均约10m;(3)5座升压站拟布置勘探孔285个,孔深为15m~25m;(4)架空线路拟布置勘探孔370个,孔深平均约12m;(5)供水线路拟布置勘探孔60个,孔深为8m~25m。
标段二:(1)风机位拟布置勘探孔约290个,孔深约40m;(2)3座升压站拟布置勘探孔175个,孔深为15m~25m;(3)架空线路拟布置勘探孔780个,孔深平均约12m。
标段三:(1)风机位拟布置勘探孔240个,孔深约40m;(2)光伏区拟布置勘探孔360个,孔深平均约10m;(3)3座升压站拟布置勘探孔170个,孔深为15m~25m;(4)架空线路拟布置勘探孔480个,孔深平均约12m;(5)供水线路拟布置勘探孔240个,孔深为8m~25m。
标段四:(1)风机位拟布置勘探孔100个,孔深约40m;(2)光伏区拟布置勘探孔900个,孔深平均约10m;(3)8座升压站拟布置勘探孔455个,孔深为15m~25m;(4)架空线路拟布置勘探孔230个,孔深平均约12m。
因项目需多次进出场,各标段均可能存在单次进出场仅完成少量勘察工作量的情况,各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情况和相关风险。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勘察劳务工作内容包括:勘探点测放、钻探、静探、取样、标贯、封孔、剪切波速测试数据采集、电阻率测试数据采集、盐渍土现场浸水载荷试验数据采集、风积砂现场试验数据采集、现场水文试验数据采集、室内岩土试验以及为完成上述任务所需的人员设备进出场、场内转运、临时道路、施工场地平整、用水用电、现场协调、勘察外业信息化、安全文明施工等全部辅助工作。
2.3计划服务期
工期整体要求:2025年底至2026年初(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完成各标段约10%勘探工作量和部分现场试验,勘探孔在工程区呈散点状布置。2026年至2027年(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完成各标段剩余详勘工作量。根据项目推进情况,两个阶段详勘工作均需要多次进出场,中标人需充分考虑现场道路、高温、严寒、沙尘暴、通讯等勘察作业外部环境,两个阶段合计作业工期预计不超过服务期180天。
进场响应时间要求:招标人根据项目需要向中标人下达进场指令,指令包含进场时间、进场设备类型、该阶段拟完成的勘察工作量、该阶段工期及建议进出场设备数量,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进场指令进场施工。
特殊工期要求:本项目标段三包含供水线路勘察(勘探孔240个,孔深8m~25m)、实证基地勘察(勘察孔64个,孔深8m~25m),属本标段优先实施的勘探工作量,中标人需在收到中标通知书5个自然日以内完成上述范围内的勘察劳务外业工作。
中标人需完全响应上述工期、进场时间要求,未能响应的,按合同条款相关违约处罚规定支付违约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4个标段的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相同:
(1)资质要求: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①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至少2项戈壁(或沙漠)勘察(或勘察劳务)服务业绩,单个业绩的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②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陆上勘察(或陆上勘察劳务)服务业绩(①和②须同时满足,须提供合同文件等有效证明,证明材料需包括合同工作内容及金额、签字页及签订时间,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如业绩合同中包含其他内容,则其中勘察(或勘察劳务)、陆上勘察(或陆上勘察劳务)部分金额须满足上述要求,如同一业绩同时满足上述两项业绩要求的只计为一项业绩)。
(3)财务要求:2023年、2024年财务无连续亏损,需提供2023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为事业单位,则应提供2023年、2024年加盖单位公章的财务报表)。
(4)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同一投标人可投标1个或多个标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11月18日09:00至2025年11月24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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