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丽江玉龙大坪坝一期17万千瓦复合型光伏项目固定支架增强加固工程总承包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云南省丽江市玉龙县大具乡及宝山乡 。
2.2项目规模:云南丽江玉龙大坪坝一期17万千瓦复合型光伏项目位于云南省丽江市玉龙县宝山乡及大具乡境内,场址高程介于3200m-3600m之间。项目规划装机容量170MW(交流侧),安装容量为207.7MWp(直流侧),光伏场区分布在大坪坝村及白麦村,共6个地块,由54个3.15MW光伏子方阵组成,共计安装381024块光伏组件,全部为单晶硅双面电池组件,每28块组件为一个组串,共计13608个组串,安装54台箱变、756台功率为225kW的组串式逆变器。在场内新建1座220kV升压站,升压站位于本光伏电站场内北侧,光伏场通过7回35kV电缆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35kV母线,经变压器升压至220kV后通过220kV线路送出。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合同期限暂定2025年11月至2026年1月 。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光伏工程施工-固定支架增强加固工程总承包项目:对拟开展光伏场区固定支架增强加固及相关提升项目进行勘察、设计和方案优化等相关工作,对12923组光伏支架采取增加压块、对7075个光伏组串节点更换高强螺栓、对6441个光伏组串增设斜撑等方式,对756台逆变器增加围栏和消防沙池、对54台箱式变压器事故油池增加防护格栅、开展相关课题研究等技术服务工作,并负责整个项目的施工管理、临时用林、用地等所有合规性手续办理及对外协调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光伏工程施工-固定支架增强加固工程总承包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适用于施工类招标项目);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适用于设计施工总承包类招标项目);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适用于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但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项目除外);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适用于监理类项目);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9.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20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至少具有1个集中式光伏项目光伏场区主体工程施工业绩,已完成或在建业绩均为有效业绩。并提供合同封面、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原件扫描件。
10.招标人不接受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11-21 16:35到2025-12-01 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开通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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